危险品从定义上来说就是与普通货物不同的,需要采取特殊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的货品。航空运输中的危险品指的是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气压及温度变化、航行重的震动、空间限制等可能对飞机、生命、货物等造成伤害的货物,IATA发行的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(以下简称D.G.R)规定了可以运输的货物及相关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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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出口流程
1、接单订舱
提前7-10天 提供出口托书给我司,托单注明中英文品名,箱型,危险品级别(CLASS),联合国危险品编码( UN NO.),危包,以及特殊要求,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。
2、提供申报资料
提前四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申报相关资料:
① 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
②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
③ 产品说明:中英文对照
④ 出口报关单(a. 核销单b.发票 c.装箱单 d.报关委托单 e.出口报关单)
3、装箱进港
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,所以一般在船开前3天装箱
① 货主自行送货至我司指定危险品仓库内装。
② 我司安排拖车到工厂装箱,装箱后需在集装箱四周贴大危标,如所装货物泄露会对海洋造成污染还需贴上海洋污染标记,同时拍照取证。
4、报关
确定柜号,车辆吨位,清单,备齐完整的报关单据后开始出口海关申报,海关审查合格后放行。
5、提单确认
根据委托书缮制提单并与客户确认提单,保证提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6、付费
与客户确认费用单,并收取相关费用。
7、返报关单,运单
出口报关结束一个月左右将报关单返还客户退税核销。
■类别
1、爆炸品,是指在外界作用下(如受热、撞击等),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,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,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,发生爆炸的物品,出口货物中主要有烟花、鞭炮等。 运营人在收运爆炸品时应检查试验报告和批准证书;
2、气体,包括易燃气体(例如:丁烷、丙烷、打火机)、非易燃、无毒气体(例如:二氧化碳、氖气、灭火器、低温液化气体)、毒性气体。还有气溶胶或气溶胶喷雾器。喷雾器是以金属、玻璃或塑料制成的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。这些容器装有压缩、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,可使其内含物以固体或液体微粒喷射而出。值得注意的是,大多数毒性气体禁止空运,只有个别例外,如:低毒的气溶胶、催泪装置;
3、液体。包括易燃液体(例如:某些涂料、清漆、酒精、粘合剂、丙酮、汽油)和粘稠物质(例如:油漆、清漆、生漆、胶粘剂、上光剂);
4、易燃固体、自燃物质以及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固体物质;
5、氧化剂(例如:氯胶钙、高锰胶钾、漂白剂)和能被明火引燃并迅速燃烧的有机过氧化物;
6、毒害品(例如:砷、尼古丁、氧化物、农药)和感染性物质(例如:病毒、细菌、含病毒的唾液、医疗废弃物);
7、放射性物品(例如:镭226、天然铀、夜光粉、发光剂)按放射性大小分为一级放射性物品、二级放射性物品、三级放射性物品);
8、腐蚀性物质(例如:硫酸);
9、杂项危险物品。在航空运输中会产生危险,但不包含在前8类中,可能会产生麻醉性、刺激性或其它性质而使旅客感到烦恼或不舒服的物品(例如:石棉、大蒜油、救生艇、内燃机、车辆、电动轮椅、航空救生器材);
充满易燃气体或液体可能放出少量易燃气的物品(例如:聚氯乙稀颗粒、半成品聚合物材料);
固体二氧化碳(例如:干冰、冷冻蔬菜、冰盒、冰激凌);
磁性物质(例如:磁电管、未屏蔽的永磁体、钕铁錋)。
责任方和禁止空运的危险品